刻章流程(增设机构)
作者: 李翔 发布时间:2024/1/18 17:00:15 来源:党政办公室法制科 访问量:(0)
印章刻制流程(新增机构)
1.提交机构设置相关红头文件
2.提交印章刻制审批表(附件1)和证明模板(附件2)
经办人即取章人,经办人处须手写签名。纸质版交至东校区综合楼906。
3.提交身份证照片
经办人将身份证正反面分别拍照后,可通过企业微信将照片发送至党政办李翔。
4.印章刻制
待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刻章处并告知经办人后,经办人可与刻章人员联系,沟通印章类型,取章时间、地点等。刻章电话:13703862055。
5.领取印章
取章须携带: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公务卡。
刻章处开具新章备案证明。此证明须交至东校区综合楼906。
(联系电话:15937132603 李翔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