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办文流程

刻章流程(增设机构)

作者: 李翔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/1/18 17:00:15    来源:党政办公室法制科    访问量:(0

印章刻制流程(新增机构)

 

1.提交机构设置相关红头文件

2.提交印章刻制审批表(附件1)和证明模板(附件2)

    经办人即取章人,经办人处须手写签名。纸质版交至东校区综合楼906。

3.提交身份证照片

经办人将身份证正反面分别拍照后,可通过企业微信将照片发送至党政办李翔。

4.印章刻制

待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刻章处并告知经办人后,经办人可与刻章人员联系,沟通印章类型,取章时间、地点等。刻章电话:13703862055。

5.领取印章

取章须携带: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公务卡。

刻章处开具新章备案证明。此证明须交至东校区综合楼906。

(联系电话:15937132603 李翔。)

附件1.(增设机构).doc附件2.(增设机构)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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